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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笑了一下,搖搖頭,“我恐怕沒有時間,也沒有力氣做這些事情,幸運的是,還有你。”
Esther不知道是什麼樣的經歷讓這個不到二十歲的女孩子説出這樣的話,但那之後的三年,她始終都是這樣做的——不告訴他應該做什麼,只是把自己心裏的話説給他聽,並試圖感同身受地瞭解他。
Han回來之後最初的那段日子,各種各樣的傳聞充斥氾濫——有人説他完蛋了,有人説他仍舊是個瘋子,甚至有個退休的女演員在自己的回憶錄裏暗示,曾在Han的影響下開始接觸安非他命類藥物。他從原來周身泛着純白色光芒的王子搖身變成危險人物,但無論發生什麼事,遇到什麼樣的阻力,他都沒有退讓,Esther也始終都站在他這一邊,一遍又一遍地告訴他:“不管怎麼樣,我都會在你身邊。我瞭解你,你的執著、脆弱、每一個秘密、天賦,抑或缺陷,我知道你恨這一切,卻又着迷於此。你不怕艱難辛苦,不怕失去任何東西,普通人能得到的東西,妻子、孩子、愛好,無論什麼,因為他們沒辦法染指那種無與倫比的天賦。它傷人,讓你不停地思考,變得偏執,也讓你成為最棒的。你可以錯過的任何一件事情,沒有愛人、家庭、吻和愛情,但卻不能錯過它,因為當它結束,就是真的結束了。”
現在他們總算要結婚了,Esther感到一種如釋重負的快樂,卻又隱約有些難過,她始終都不知道Han的求婚究竟是出於愛,還是僅僅是對她的一種報償。她試圖甩掉那個念頭,用各種各樣麻煩的瑣事填滿每一個空當,這是很容易做到的,因為要她操心的事情太多了。
Esther的爸爸從一開始就明確表示反對這件婚事,她媽媽本來是個很喜歡辦婚禮的人,但也因為Han過去的那些事情,寧願犧牲選衣服、買東西、辦派對帶來的樂趣,決定放手不管了。至於Han那方面的家人,則都表現出一種漠不關心的態度,他們的行程住宿也全都要靠Esther來安排,好在他家在美國的親朋也真的不多。
未來的公公是個極其沉默的人,Esther曾一相情願地把他想象成一個內向的老派男人,把對兒子的情感埋藏在心底。接觸了幾次才不得不承認,他心裏什麼都沒有,即使曾經有過些什麼,也早已經空了。
而她未來的小叔子Russell,二十出頭,兩頰長了些青春痘,顯得臉色不太乾淨,看人的眼神總帶着些莫名其妙的敵意。Russell沒有讀完高中,也沒正經工作,偶爾在嘻哈風格的運動衫牛仔褲外面套件骯髒的白制服,在他爸爸的小餐館裏打零工。婚禮的前一天,Esther把一些外地來的客人安排在舉行婚禮的酒店過夜。她在酒店大堂看到Russell,笑着朝他招手,他卻沒有反應,帶着他俗豔的女朋友徑直朝客房電梯走過去。
這些事情倒還不至於讓她難過,這許多年過去,她覺得自己已經變得足夠堅硬,只有一個人能敲開這層外殼,伸進一隻手,傷到她的心——Han,只有他,沒有旁人。
婚禮前夜的排練晚餐還沒結束,Han就已經走了,甚至沒有跟她道別。Esther安慰自己説那只是單身漢舞會(婚禮前夕為新郎舉行的)的慣例,轉頭卻看到做伴郎的Lance Osler還坐在長桌邊的老位子上喝酒。她突然有種不好的預感,躲在洗手間裏一遍又一遍地打Han的電話,卻一直沒有接通。這件事她誰都沒告訴,因為如果讓她父母知道了,這場婚禮也就吹了。
那一夜她本應該好好睡一覺,結果卻是一夜無眠,坐在廚房裏,漫無目的地按着電視機遙控器,好幾個台都在播放奧巴馬在波多黎各的聖胡安街頭演説的新聞。捱到早晨,她終於下決心打給Lance,裝作隨便地問,他們昨晚去哪裏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