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完了 (第3/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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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熹沒有自己扯着嗓子喊,而是自己説一句,由金良等人以及差役們大聲喊出去。
鄭熹的宣判乃是:查實,這是一起盜墓的案子,並非詛咒的案子,詛咒之事只是障眼法。
陳蔚是詛咒的主謀,但是他沒有親自實施詛咒且無人因詛咒而傷亡,盜墓案他並不知情,但盜墓案因他的歹心而起,所以要押回京城複審後宣判。
京城來的“妖道”是個團伙,詛咒案是從犯,但是沒有人傷亡,只能算未遂,盜墓案就是他們乾的,開棺見屍,依律是死刑,這個死刑要押到京城去複述後再執行。
本地神棍們,並沒有成團伙,只是臨時被招募,兩樁案子他們是不知情,但是客觀上也參與其中了,又不能及時發現首告,罰,還是要罰的。每人按照參與的程度不同,打板子,打完了,把做中人的老道也帶上京做證人,其他人就地開釋。
羈押的本地神棍的家屬們,也一併開釋,讓他們同自己的親人一同回家。
然後又展示了一下部分贓物,以示自己説的是實情。然後把贓物裝箱,貼上封皮,運回京城。等案子斷下來之後,發還陳家。
從他説第一句開始,議論的聲音就沒有斷過,需要差役們不停地敲鑼才能維持秩序。因為這個案子的走向太過離奇了!市井閒談確實好講些富貴人家的秘聞,一個詛咒親兄就可以講很久了,不想其中竟還有這樣的隱情,還是盜墓哎!
有道德的人譴責陳二公子不顧人倫,愛熱鬧的猜着裏面還有沒有隱情,算是為緊張的生活添了一點娛樂。
人們一陣陣的説“青天”,誇讚鄭熹斷得明白,幹得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