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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不起啊。”那麼老,買了其實住起來也不比他現在住的強多少。
買不起。建不起。
瑞和只好接受繼續和張大山夫妻同住一個屋檐下這個現實,打算分家不離家,錢財糧食分開。
分家的事情勢在必行,張大山將兩人的三個姐姐都請回來相勸,這還是瑞和第一次見到原身的三個姐姐。
三個姐姐已經成家,都嫁到了其他公社,平時也沒有時間回來,只是瑞和心意已決,姐姐們疼大弟,也疼愛最小的弟弟,因此勸一勸見他不聽,只説就算分家也能自己養活自己,她們也就不再多説。
張大山夫妻不同意也沒辦法,只要瑞和無賴一點工錢不上交卻每頓在家吃飯,他們就受不了。不過瑞和不想做得那麼難看,還好張大山看到他心意已決之後也妥協了,於是在臘月二十四那天説好分家的事宜,請來族裏的長輩做一個見證。
首先是房子。不知道是不是現在還沒有孩子,亦或是土屋破破爛的關係,張大山對瑞和提出要分自己居住的那間土屋和分廚房那間屋子的一半並沒有異議。三間土屋是連在一起的,瑞和住的是最右邊那間。院子他也佔二分之一,水井共用。
至於家裏的糧食,他要十一月底生產隊發的屬於他那一份,還沒過期的票證也要分三分之一出來給他。村裏發糧食一般都是兩季稻收割之後,因為他是第二季稻種好之後才進廠的,所以張田生那裏還記着他兩個多月的工分,雖然不多也分了一些糧食,加上基本口糧一百零八斤。瑞和分到一百三十一斤糧食,其他零碎的雜糧張大山沒提他也就沒要。
其實,雖然瑞和進廠,可前四個月的工錢加全勤獎金總共一百七十一塊兩毛,他每個月都給張大山八成,算“公中的”,錢足夠對方去買糧食了。不過瑞和看見張大山還是和鄉里人買了紅薯,這樣下來肯定剩下更多的錢。他估計那些工錢裏至少還有一百塊錢剩下。張大山只給了他二十塊,他也沒説什麼。
為了讓分家順利一些,瑞和早就做好這樣的準備,並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