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二把火 (第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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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十多天過去了,截止時日期已經快到了,沒有一個人來申請辦理。
可在整個地區,引起了不小的震動,都知道有個叫武爺的人,不好惹!也沒人向總公司,申請要回被強制收走的槍支,爭風頭玩槍的攀比風,就這樣被打壓住了。
只有楊戈不識大局,三番五次來辦公室找陳志,但都被一樓門衞給攔住了。
這可把楊戈氣壞了,兩個廳5%的空股份,一分沒撈着。
“好啊!陳志你忘恩負義,不講情面壞我的好事,從今天起,你走你的陽光道,我過我的獨木橋。”
劉隊長把槍支辦理規定,電傳到馬來西亞,受到了董事長尹東明和股東們的表彰。
每一週有三天,劉隊長、張助理,李東都必須到陳志辦公室簽到,小範圍開個碰頭會。
陳志看着所有到會的人,問道:“一切都還正常吧!”
劉隊長回答道:“經過三次突擊性清理槍支彈藥,槍基本上清理乾淨了,所有法人都在責任保證書上籤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