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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羅沉思了片刻,他意識到自己可能過於急躁了。他決定重新審視這個案件,尋找其他的證據來證明李貴富的清白或有罪。
王羅下令停止刑罰,將李貴富暫時關押。他開始秘密調查李貴富的酒館,發現了一些關鍵的線索。原來,李貴富的酒館之所以有異味,是因為他的一個競爭對手在背後做了手腳,故意將一些變質的食物放入李貴富的酒館中,以此來敗壞他的名聲。
王羅將真相公之於眾,李貴富得以釋放,他的名譽也得到了恢復。而那個競爭對手因為誣陷和破壞他人商譽,被王羅嚴厲地懲罰。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即使在古代,規矩和法律也是為了維護正義和秩序。但同時,我們也應該在執行規矩的同時,保持公正和仁慈,不因規矩而忽視了人的生命和尊嚴。
衙門內,氣氛緊張而沉重。衙役們的聲音在大廳中迴盪,他們高聲喊着:“跪——”,隨着聲音的落下,小二跪倒在地,向王羅大人磕頭。
王羅大人,一個嚴厲而又精明的官員,他的目光鋭利如刀,掃過在場的每一個人。他質問小二:“我問你,這個酒店老闆,是不是賣過人肉?”小二看着老闆,眼神中充滿了恐懼和猶豫,最終沒有説出一個字。
王羅大人並不氣餒,他讓書記官念出小二昨天的供詞。書記官的聲音清晰而有力,念道:“酒店小二的供詞,我們老闆的確賣過人肉,一共是賣過100多次。”這番話如同晴天霹靂,震驚了在場所有人。
王羅大人的笑聲在大廳中迴盪,他得意地看着酒店老闆,命令書記官將供詞展示給他看。書記官拿着供詞走到老闆面前,但老闆卻説自己不認字。書記官冷冷地回應:“不管你認字不認字,這小二的供詞都有法律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