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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桑道:“也許有可能,但不必為此操心,鏢行有公約的,只要是涉及官方,有官方的人出面查詢,而且確證是犯法的勾當時,照例鏢局可以撒手,而用預付的護費也不必退還。”
燕青道:“既有這個公約。就不必為這個操心了,但莫兄在簽約時,不妨提一提,看看對方的反應。”
莫桑道:“那當然,每筆生意承接前,我們都會將公約跟貨主説明的,何況公約就貼在客廳帳房中,他也應該看見了。”
燕青點點頭道:“好,那就簽約吧。”
他跟尤俊又回到屋中,在旁邊看着莫桑與那中年人商議了一番,然後雙方各執一紙,由燕青與莫桑先簽名畫押,那中年人也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吳向天。
燕青心中微微一動,在他的印象中似乎聽見過這個名字,只是一時記不起來,不過此人既然能在自己的腦海裏留下個印象。必然是個江湖人無疑,這筆生意就越發透着離奇了。
莫桑果然將公約上的事又重提了一遍,吳問天笑道:“當然,當然,敝人進門就看見了,這筆貨既然出如此重價託保,當然有它的重要性,也許會有點風險,但貨物的來源卻絕對不會牽上官司。”
一切都商定了,吳問天當場付了五十萬兩銀票,作為定金,如果鏢貨順利送達,於收交回執時,再付五十萬,如果出了問題,這五十萬就算是賠償鏢行的損失了。
因為草約上規定,護送的鏢客務必盡心,除非是重傷或死亡而失鏢,鏢局才不負賠償的責任,否則就將按照定金加倍退還。
一般情形是沒有這種規定的,但因為這是一批無須賠償的鏢,對方提出這個要求,是為了預防鏢客隨時畏怯退卻,或者與人故意串通而劫鏢,所以這個條件也不算過份,而且且合同上要燕青簽署,也是指定要燕青負責到府的意思。燕青青懷着一肚子狐疑,把吳向天送去了,卻留下了尤俊,在鏢局裏又商量了一陣,才請尤俊去準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