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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現在這個時候,老趙頭父子往往會偷懶,二更打過更就不出來了。所以兩人三更時偷偷將屍首抬到了城隍廟門口丟棄。兩人怕引起其他人的懷疑,還留在食谷縣內,準備過了十五元宵燈會再走。
盧斯還以為是啥大案子,聽完之後的感覺——“那對男女不是傻逼嗎?”
“噗!咳咳咳咳!”現在是初四,馮錚又來教盧斯怎麼纏鐵鏈子了,順便兩個人也議論了一下這件人命大案。結果,馮錚就被盧斯這句評價驚得嗆咳了起來。盧斯拍着他的後背,拍了半天馮錚才緩過來,“誰是……傻逼?”
這個罵人的詞,原來是他們這地界沒有的,但馮錚已經跟着盧斯學會了。
“你都不知道我罵的是誰,竟然都會被嗆着?”手癢,想挑他下巴。盧斯手指頭動了動,把兩隻手都插進袖子裏,“自然説的是那對姦夫淫婦傻逼,殺了人竟然還巴巴的送到縣城裏來?路上直接扔到林子裏去不就好了?”
盧斯經歷過差點被野物摸進房裏的事情,雖然等到事情結束了他都不知道那到底是個什麼東西。但這件事讓他對這個世界的野生動物,極其敬畏……
動物怕人?這話真不是真理。
為什麼現代世界一遇到殺過人、攻擊過人的動物,孩子都知道,是因為這些動物一次就能發現,人類是一種很容易捕捉的獵物。可古代不行,盧斯便宜爹那樣的獵户,真不是處處都有的。可就是有那樣獵户坐鎮的地方,一樣有狼,有山貓,有被拖走的孩子、老人,甚至青壯。
像是遊走在村間的貨郎,每個人都有三四個遇狼的故事,若遇到人質疑,這些人立刻就能脱衣服讓你驗傷口。